本报讯(陈连盈)自2000年,首次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以来,平桥区财政局坚持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始终把强化班子建设放在首位,认真抓好道德、法纪、廉政和专业等各类综合教育,积极开展文体、演艺等各类有益活动,不断强化科学管理,着力争创最佳业绩,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有效地保持了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继2006年度再次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后,该局更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和各项工作。日前,该局在2011年年底顺利通过各项验收,又一次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