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问:选民如何进行投票?
答:我国县乡人大代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选举县乡人大代表,可以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具体方式由选举委员会决定。设投票站进行选举的地方,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为了保证选民依法自由行使选举权,选举时设秘密写票处。
问:投票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投票是选民选举权利的直接体现,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投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在领到选票时,要检查选票是否清楚,是否加盖印章,如果选票不清楚或者未盖公章,应及时报告更换选票。(2)在书写选票前,要弄清应选名额;要按规定办法写票、投票;书写选票要清楚,注意不要超过应选名额或者书写不清。(3)写票时,不应有不规范的写票行为,如进入写票处观看其他选民写票,随便替其他选民写票等。(4)如果是文盲或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选民,可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选举委员会要提供服务。(5)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选民领取选票后可以到秘密写票处写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