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宁

在新的一年里,市司法局坚持“工作在前、主动预防、扎实深入、协调有序”的工作理念,勇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带领全市司法行政干警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发挥职能,恪尽职守,把维稳工作作为稳民心、顺民意的实事做实做好,使我市各类可防性案件有所下降、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市监狱、劳教所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为全社会营造了安定祥和的良好氛围。

严格责任落实,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市监狱、劳教所的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监所安全防范能力和执法管理水平,突出“三个强化”,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同时,要求全体干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思和大局意识,时刻牢记维护安全稳定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抓好细节,消除隐患,保持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所领导带班、干警值班、巡视监控、提审会见、谈话教育、巡诊等制度的落实,严密管控在押人员,通过谈话教育、巡视监控、狱情动态分析等措施,切实了解和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真正做到未动先知,防患于未然;对放风、开饭、收工、夜间巡视、收押、提审、会见等重点环节,加强警力配置和勤务部署,严格落实规定,增强全天候、全方位的安全防控能力。

二是强化排查整改。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市监狱和劳教所广大干警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对狱内、所内各个监管警戒设施、重点结合部位进行全方位的大排查,做到一个环节不漏、一项措施不少、一个问题都不放过,及时、深入、彻底地排查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认真整改,加强监所大门、指挥中心等安全警戒重点部位建设,筑牢物防屏障。

三是强化处突演练。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清监活动,进行劳教人员和服刑人员的思想大排查,杜绝危险物品流入狱内,对重点监管人员,严格落实夹管夹控措施,针对在押人员逃跑、行凶暴狱、外来人员冲击监所、劫持在押人员以及劫持、杀害监所民警等重大突发事件,按照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事前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坚决把事故消灭在未发状态。

强化纠纷排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春节前夕全面启动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机制,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各类纠纷412起,全部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市司法局部署全市各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主动深入走访,深入排查影响当地稳定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的矛盾,抓住纠纷倾向和苗头,把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确保民间纠纷不激化,疑难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并得到妥善监控、分流。

二是落实矛盾排查重点。市司法局落实矛盾排查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要求城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将矛盾排查工作的重点放在因市政建设和职工下岗等可能引发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上,农村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将矛盾排查工作的重点放在影响当地稳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上,仔细摸排、梳理各种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数字准,做好矛盾纠纷的防范工作。

三是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市司法局指导各基层司法所与派出所、信访办等部门紧密配合,将社会治安排查与矛盾纠纷排查结合起来,实行“双重排查”机制,及时掌握纠纷产生的原因、纠纷数量、纠纷类型,能够调解的做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化解,调解不了的及时报告,积极疏导,严格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一般性矛盾纠纷演化为社会治安问题。

围绕社会大局,参与涉法涉诉工作

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防止上访和群访事件。

一是安排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市司法局指导律师依法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置工作,组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轮流值班,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信访案件。积极化解上访、群访矛盾,稳定好当事人的情绪,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方式提出诉求,确保矛盾不激化。

二是认真开展12348法律咨询服务。市司法局依法疏导涉法热点问题,12348电话咨询热线24小时开通服务,对群众反映的涉法矛盾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引导当事人按照适当途径寻求解决,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立即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预防和制止上访事件和恶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全面排查系统内的信访案件。市司法局进一步落实重大群体性案件报告制度,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对系统内部的信访、上访事件实行领导包案,对有理访的信访案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妥善解决,对无理访的信访案件认真做好息访解释工作,实现了进京、进省上访为零的目标。

消除稳定隐患,特殊人群管控到位

为确保特殊人群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市司法局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工作,使我市大多数矫正对象思想情绪稳定,自我改造能力增强,刑释解教人员住有所居、业有所谋、食有所靠,重新违法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加强特殊人员思想防控。市司法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的区域监管功能、信息交互功能、警告互知功能及考核管理功能的作用,进一步强调每位社矫对象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突出对严管类别社区服刑人员的重点管控,对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暴力型犯罪、近期工作生活发生变故、情绪不稳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

二是开展特殊人员集中教育。市司法局要求县区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重点宣讲各地社区服刑人员不服监管被依法收监的实例,要求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达到有的放矢的教育效果。同时,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有针对性地选择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对盗伐林木罪进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对盗窃等刑事犯罪进行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三是落实特殊人员帮扶政策。市司法局积极开展帮教送温暖活动,要求各基层司法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入户座谈走访,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平桥区邢集镇组织全镇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思想教育活动;浉河区司法局积极与民政部门联系,为2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淮滨县司法局帮助1名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加大法制宣传,营造社会维稳氛围

市司法局以维稳工作为主线,以“法律六进”、“每月一法”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将法制宣传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延伸到群众中去。

一是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市司法局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刑法》、《刑事诉讼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的宣传图片,向广大群众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燃放安全知识以及自救常识、防火、防盗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广大市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制氛围。

二是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绿色通道”的作用,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广大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帮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组织法制文艺演出、播放法制宣传片、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的对象、条件、申请程序、受理机构,最大限度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让广大农民朋友回家安心、外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