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宋 鹏)近日,一起由人民陪审团参与审判的民事案件在息县法院开庭审理,这是该院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中成功引入人民陪审团制度后的又一次尝试。
这起民事案件是2010年6月21日21时发生在息县东环路的交通事故赔偿案,该院邀请9名由该县县直单位、社区、村镇、学校、个体户和法律界人士组成的人民陪审团参与了案件的审理。庭审中,9名人民陪审团人员庭审前认真阅卷、庭审中积极参与提问、庭后召开了人民陪审团会议,就赔偿标准和2名被告人应承担的赔偿比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并提交给法庭,充分行使了人民陪审团的职责。
从去年8月份以来,该院率先在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中引入人民陪审团制度,经过两个月的实践,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与刑事案件相比,该院民事案件牵涉面更广,法律关系更为复杂,对普通民众的生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影响更大。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公开,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公正司法,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该院又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探索人民陪审团制度。
在陪审团试点工作中,该院根据陪审团成员来源广泛的社会优势,充分发挥他们的参审、监督、调解及法制宣传作用,同时针对陪审团成员的职业分布状况、年龄、文化及法律知识水平就其教育培训、权利义务规范、参审保障等问题积极开展调研,为更好地做好人民陪审团工作努力探索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