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 玮 马学贤)近日,浉河区法院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再次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第三次再获殊荣。
近年来,该院在浉河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多措并举,不断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果;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出发点,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以开展“让人民满意”、“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治院,科学管理,以制度抓创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