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骆 健)为防止超时限审理案件,近年来,固始县检察院不断完善杜绝超时限审理案件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制度保障到位。该院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和案件审限提示制度,用制度杜绝超时限审理案件。一是建立个案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夹”、“一案一卡”、“一事一备案”、“一周一反馈”制度。二是实行案件审限提示制度。通过逐案建立审限提示档案,动态地反映受理、退补、起诉、判决及相关文书的送达时间,每一时限比法定时限提前十日,避免因其它原因可能造成的超时限审理。三是实行“双第一”制度,即检察长或检委会在第一时间研究案件;主管检察长、科长在第一时间审核、签批法律文书,不让时间浪费在等待研究和签字上。四是实施网络督导制度。检察长、主管检察长、部门科长根据访问权限,通过局域网监督指导办案,缩短了办案时间。
责任明确到位。该院制定了“防止超时限审理四级负责制”和“超时限审理责任追究制”,确保权、责明确,防止出现问题相互推诿扯皮。
沟通协调到位。为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该院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沟通与协调。一是加强同侦查机关的沟通与协调,确保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质量和时限。二是加强同审判机关的协调与沟通,积极稳妥地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等公诉改革,以改革促效率。三是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的支持,解决因证据缺陷或认识不统一造成的案件久拖不决问题。
法律监督到位。该院加强对侦查活动中不当运用刑事拘留、延长办案期限、超时限侦查行为和审判活动中滥用延长权力、超时审判、超时送达法律文书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及时将纠正违法的方式向侦查、审判机关通报。对超时限办案、情节较轻的,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纠正,限期回复整改结果;对情节严重或可能涉嫌犯罪的,及时与渎职侵权侦查部门联系,依法进行查处。
2011年以来,该院共审查起诉案件345件451人,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