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宋 鹏)在2011年度全省法院创先争优工作中,息县法院东岳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多年来,该庭全体同志在庭长姜辉的带领下,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真情调解,公正办案。
姜辉,2003年12月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07年被河南省委政法委评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2008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2010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11年被河南省委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河南省创先争优党员之星”荣誉称号,所负责的法庭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在荣誉面前,姜辉和东岳人民法庭的同志们没有骄傲和沉醉,他们仍以平常的心态、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坚守在农村基层一线,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基层法官为民司法、为民服务、无怨无悔的动人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