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虞 静 钱洪波 冯德平)近年来,为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新县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使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应有保障。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该县坚持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原则,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对低保家庭中因大病、重残、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给予重点救助;建立低保工作督查制度,加大低保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该县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集中的原则,把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建设步伐;把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重点保障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抚)养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因患大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群众;强化医疗救助措施,方便快捷地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服务,保证医疗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推进困难群众就业再就业工作。该县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家庭中有就业要求的成员或子女,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就业援助;加强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劳务输出的组织、引导,将就业岗位和就业维权政策直接送到困难群众家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该县2011年新建、改扩建乡镇光荣敬老院5所,新增床位120张;发放农村低保补助金1150万元、五保供养金472.3万元,资助农村五保低保对象16403人次;拨发救灾资金114万元,救助14625人次;筹集医疗救助金182万元,支付救助金17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677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