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英汉 刘东辉)为了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办案安全,2011年以来,商城县检察院推行办案安全防范提示机制,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提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一是把办案安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察院及省、市检察院的办案纪律规定的同时,将监督“关口”前移,推出了办案安全防范提示制度,要求自侦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必须到检务督察部门备案,检务督察部门通过发放《办案安全防范提示卡》,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提示。二是要求自侦部门必须在办案工作区办理案件,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三是要求办案干警严格遵守中央政法委《规定》和省检察院“十条禁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强制措施的规定;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制度,做好看审移交以及安全防范预案的执行工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押工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监管安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