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建国 郑思勇)近年来,新县检察院按照规范、安全、节约、高效的标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领导带头执行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该院党组成员,在严格执行出入派车单制度及假日车辆入库封存制度的同时,值班领导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对车辆进行督查。

二是车辆督查做到常态化。该院成立了车辆督查小组,经常对车辆使用登记情况、重大节假日期间车辆入库封存情况和车辆出入情况等进行督查,对无派车单的车辆,一律禁止驶出。

三是认真学习车辆管理规定。在每周一召开的全院干警例会上,该院认真学习有关车辆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干警遵守交通法规和检察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