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 鑫 蒋文彰)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从政意识,2011年,市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县处级党政“一把手”记录<廉情笔记>制度的通知》(信纪发〔2011〕17号),在全市实行《廉情笔记》制度,要求全市195名县处级党政“一把手”按照规定记录《廉情笔记》。

突出重点抓关键。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一把手”位高、权重、责大、事多。为此,市纪委在制定《廉情笔记》制度时,把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通过记录《廉情笔记》,让《廉情笔记》成为“一把手”的警示录、忏悔录、备忘录,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

规范内容明要求。市纪委要求,《廉情笔记》主要记录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两个方面的内容。履行职责方面,主要记录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等“四个亲自”执行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以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廉洁从政方面,主要记录《廉政准则》中“8禁止52个不准”规定执行情况。明确免责情形。在《廉情笔记》中及时、如实记录的,一律视为主动向组织说明了情况,已经说明的情况,在调查处理中一律免予纪律处分。

严格检查重实效。为确保《廉情笔记》记录不走过场,扎实有效,市纪委要求《廉情笔记》必须由本人认真记录,并确保记录事项的真实性,不得虚假记录,不得记录与廉情笔记内容无关的事项。同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以及重大会议和活动之后的突击检查,加强了对《廉情笔记》记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台账和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一把手”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抽查160多人次。对没有按照要求记录的个别领导干部,及时给予了提醒。

《廉情笔记》制度实行以来,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普遍增强。从统计情况看,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的次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30多次,各级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210多次,较上年增加50多次。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上缴礼金、有价证券等折合人民币1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