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博 向 炜

成果看结果。

为了让广大市民能够享受到省十项民生工程的成果,我市强化质量,严格督查,务求实效。截至去年年底,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就业再就业等20余项工作超额或提前完成了省定目标任务。

为了严格督查,我市把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纪检审计监察与新闻督查、明察与暗访等有机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纳入目标管理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目标办依照有关方案要求,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重点监控。同时建立“2+1”的督导方式: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重要业务成员单位组成的集中督导,市直多职能部门分工合作的业务督导,以及市监察局实施的行政问责制,要求在计划申报、行政审批、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分配使用、落实政策等7个方面严格督查,严肃纪律。

为了让阳光工程培训资金一路阳光,我市采取“三严格”措施:严格补贴标准。按省阳光办要求,去年我市阳光工程培训实行免费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的补贴标准对不同专业进行补贴。严格报账手续。财政部门在收到培训基地的资金申请报告及经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确认的项目合作书、监管登记表、验收报告等有关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向培训基地拨付补助资金。严格财务制度。市县财政、培训机构设立了培训补助资金专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从严审核资金拨付各个环节,依法加强培训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资金足额用在培训工作上。

在工作中,我市各级领导既当督查工作的谋划者、指挥者,又当督查工作的参与者、实践者。去年,市主要领导通过现场督导、召开推进会、加压会、促动会,以及随机抽查等不同形式,对民生工程开展督查70余次。全市各责任单位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实行领导包片、科室包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督查形式,经常深入乡村农户和项目区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去年,省下达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是,解决22.9万名农村群众和2.79万名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为把农村饮水安全这项惠民工程建设好,全市各县区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通过公平竞争,从中选择了懂技术、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既有效保证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质量,又加快了施工进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财务报账制等制度,(下转第四版)坚持一个“严”字

(上接第一版)并对工程建设质量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确保工程建设的高标准、高质量。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建成供水工程37处,完成工程总投资12289万元,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我市采取严明工作程序、严把时间要求、严查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等举措,真正实现了省十项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干部、资金、工程“三安全”。在具体工作中,我市坚持实行台账管理工作法、条块结合工作法和重点推进工作法。对省十项民生工程涉及我市的任务,逐项建立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节点、工作措施、主办单位、责任领导和联络人员等,定期催报工作进度,理清工作难点,拟定解决办法,推动工作落实。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显著提升了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和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新县在实施农村学前教育试点工作中,严格做到统一组织领导、统一项目规划、统一工程招投标、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质量监理、统一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六个统一”,确保了工程建得快、管得好。截至去年年底,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央专项资金拨付率达100%;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0541.38万元,达到省定目标;建成农村沼气15502户,占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