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 伟)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切实服务民生。去年入秋后,罗山县大力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民生水利工程,共治理小黄河下游河道1.5万米,除险加固19座小型水库大坝,使河道除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防洪能力由不足3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消除了水库安全隐患,恢复了防洪库容,增强了水资源调控能力,水库防洪标准达到50年设计、100年校核,进一步加快了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步伐。
争取投入是前提。该县是个多河流、多水库的地方,河流、水库的灾患多,时刻威胁着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关注,然而,由于地方财力有限,上级投入是关键。为此,多年来,在县水利部门的坚持不懈努力下,共争取到上级资金投入1.1亿元,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领导重视是关键。该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及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组建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和小黄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该县主要领导还亲自主持召开协调会、开工动员会、现场办公会,积极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与县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作出承诺,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构建了优良的项目实施环境。
群众支持是基础。在小黄河治理过程中,原始河道形状曲折、河床淤积严重,项目跨度长、涉及面广、治理工程量大,占压土地、青苗数量多,涉及利益群众近1万人,与群众沟通工作量繁重。该县通过大力开展《水法》、《防洪法》等法规政策宣讲工作,强化了群众水法律意识,取得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工程建设良性推动的局面。在1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拆迁补偿任务,在4个月的时间内迅速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中,养殖户及村组管理主体给予了积极配合,根据要求按时放水腾库。通过政策宣传,群众深刻地认识到,党委、政府对基层的深切关怀,感受到有关部门为水利建设付出的艰辛努力,是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是发展民生的根本体现,配合实施好项目,则是义不容辞的义务。项目区广大群众的鼎力支持,促进了项目顺利、完整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