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明 杨 瑛)2011年12月15日7时30分,全副武装的10名公安干警、25名武警官兵、30名司法警察已早早地完成对以被告人白某、王某为首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庭审安保的警力部署。

这起市委政法委高度关注的“涉黑”案件起诉至浉河区法院后,针对该案社会影响较大,涉案被告人1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9项罪名,作案达42起,且组织成员部分外逃,有一定的犯罪事实和经济基础,作案时间跨度大,犯罪地域较广等特点,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责成主管法警工作的副院长牵头,法警大队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案情,与各有关部门人员沟通协调,提出了以司法警察为主,联手公安、武警协助的警务保障和经费物资、医疗救护、宣传报道的后勤保障方案。

在总体方案形成的同时,该院针对司法警察值庭、押解、看管和安检工作的特点,制定了司法警察庭审的警务保障方案,将庭审安保的各个环节予以细化,具体到人到位。第一,安全押解,看管环节。每名被告人由两名法警负责押解、看管,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履行职责;第二,法庭警戒,安全检查环节。配备四名法警负责值庭工作,两名法警负责进行旁听人员身份核实与仔细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审判庭内部安全;第三,外围警戒,疏导群众环节。配备四名法警与公安、武警负责法院大门警卫、审判区警戒,在确保“涉黑”案件顺利审理的同时,也保障了法院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

由于方案部署得当、组织严密,原定需要两天的庭审只用了一天,当日18时,10名被告人被安全押解回看守所继续羁押。至此,浉河区法院圆满完成了此次“涉黑”案件庭审安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