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锐

2009年8月份以来,省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建设社会法庭的部署下,固始县32个乡镇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部建立社会法庭。目前,一个示范法庭、四个特色社会法庭正在积极建设中。截至目前,固始县社会法庭共调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相邻纠纷等案件396起。该院有两名社会法官分别被评为2009年度、2010年度全省“优秀社会法官”。

固始县法院社会法庭充分认识到在人民法院和人民调解组织之外社会法庭的独特作用,明确把握了人口大县、农业大县的县情,用最“土”的办法挖掘出“社会法庭”这块芳香四溢的“泥土”,从而在社会法庭机构建设、人员选配和开展工作上精心运筹,落实责任,跟踪指导,让老百姓最经济、最实惠、最快速地分享社会法庭解决纠纷的好处。

建 设

打牢基础高起点。该院党组首先精心准备了关于建设社会法庭的专题报告,向固始县委、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其次,该院在具体办公场所的选址和资金筹措方面,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锐亲自带领主管社会法庭工作的副院长刘学武逐乡逐镇与各乡镇党政负责人沟通协调,交换意见,争取支持,从而使32个社会法庭在很短的时间内都有了自己的办公场所并挂牌办公。

优化组合精培训。该院领导与各乡镇党委和人大常委会主席团多次召开座谈会,要求在社会法官的选任上,将有长期农村工作经验、熟悉社情民意、具有较高威望的基层“泥腿子”干部选上来。

宣 传

方法多样造氛围。该院党组采取“两条腿走路”的策略,首先在法院内部加强司法宣传的报道、通联工作;要求司法宣传部门的人员积极跟踪报道社会法庭成立的背景、意义和作用,社会法官调解的案例和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各类载体上广为宣传。固始县社会法庭和社会法官的先进事迹在《公民与法》、《河南法制报》、光明网人民法院频道、河南法院网、《信阳日报》、信阳网、固始网等媒体上持续登载,影响力日益扩大。

工 作

多措并举展特色。该院党组积极鼓励社会法官在征求当事人意愿基础上方法灵活、不拘一格调解纠纷。该院三河尖社会法官“发明”的“香烟调解法”、城郊乡社会法官“发明”的“忆苦思甜调解法”、武庙集乡社会法官“发明”的“古今对比调解法”在实践中大显身手。该院社会法官通过实践,摸索出“俗、理、情、法”综合运用的手段,让社会矛盾化解于无形。坚持以和为贵,促使纠纷“不伤心,更不能伤和气”;以俗为“味”,用民风民俗作为调解工作的“佐料”,辅以人情事理的教化,打动认“死理”的当事人;依法为尊,对比较复杂、需要计算数据的纠纷,通过自学和向辖区人民法庭“取经”、“要宝”,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法律知识培训,为解决纠纷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