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前不久,罗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偷盗案件时发现,一名被告人竟然在一夜之间,将一个村子的10余户村民的89只鸡鸭盗走,好在经过公安机关的全力侦破,盗贼迅速落网,但这无疑给农村冬季安全敲响了警钟。

入冬以来,该院审理的农村盗窃案件剧增,已达11件15人,同比上升23.5%。这些案件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方面,过去,农村偷盗案件多以偷盗耕牛、农用车辆、家电居多,但是,现在农村“偷鸡摸狗”现象明显增多,小到日常生活用品,大到家畜家禽,没有盗贼不偷的;另一方面,农村被盗物品价值一般较低,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地方公安机关也不重视,所以农村盗贼有恃无恐。此外,现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都外出务工,村里留守的多是老人、妇女和小孩,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加之农民居住分散,缺少相应的监控设施,农村偷盗事件很难防范。

春节将至,频发的盗窃事件让农民过年的心情大打折扣。建议:一是健全村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治保和民调组织的作用,对“小偷小摸”之人及时教育处理;对盗窃行为和盗窃苗头,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建立防范网络。加强农村警力配备,强化农村废品收购、二手市场的管理,堵住销赃渠道;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农村偷盗惯犯及累犯。三是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民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农村普法力度,结合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及安全防范意识。

读者:董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