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记者 周英峰)中央纪委监察部1月6日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中央纪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崔少鹏介绍说,2011年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五类案件”。

据崔少鹏介绍,“五类案件”是:侵占各种惠农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

据统计,201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涉及“五类案件”的党员干部20776人。比如,2011年3月,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等村和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相继发生血铅超标事件,严重损害了群众健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力量进行了严肃查处,追究了台州市路桥区区长、湖州市德清县县长等19名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崔少鹏说,2011年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查办案件与专项治理紧密结合,注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1年1至11月,全国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10913件,查实50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2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95人;新发现“小金库”8202个,涉及资金28.46亿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48万件,涉案金额42.8亿多元。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问题和背后的腐败案件,2011年监察部直接参加13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包括2010年发生的9起事故)。严格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查处了一批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