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彦华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自2009年6月1日实施以来,在历时31个月后,终于在今年1月1日前“功成身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去年年底发布的通知,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商务部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1月30日,全国家电以旧换新共销售五大类新家电8130万台,拉动直接消费3004亿元。共回收五大类废家电8373万台,拆解处理6621万台,回收利用废家电中的钢铁、有色金属、塑料等资源约97万吨。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两年多来,对于市场拉动、促进节能减排、资源回收再利用引导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理事长姜风表示,家电以旧换新的主要目的是拉动内需,通过财政补贴,让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家电产业链各环节受益。同时,通过如何收集旧家电、如何拆解等实施过程,将后续产业链良好的衔接起来。同时,消费者在享受优惠的前提下积极更新旧家电,购买新家电,这对推动家电产品更新换代贡献作用较大。而企业更是受益匪浅,家电以旧换新扩大厂商销售的同时,也提高了节能家电产品比重,对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下一步《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实施起到很好的前期示范。

这项在特殊时期出台的与家电下乡并举的政策,从宏观层面而言至少在拉动内需、促进节能减排、有效利用资源、稳定和扩大就业等领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于从制造企业到流通渠道,再到废旧回收拆解企业的各产业链环节影响深远。目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虽已结束,但其带来的显而易见、积极的影响和价值,并不会因政策的终止而消失,政策的后续作用还将会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