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广义

他是一名爱心使者,送给素不相识的人“生命的礼物”,用无私捐髓谱写了生命大爱。

他就是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许朝地。

许朝地是一名法官,以追求公正和效率为目标,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秉公执法,辛勤耕耘,埋头执法16年;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先后被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多次被评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

“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许朝地来说,总是把爱看成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永恒的主旋律,当做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纽带,用自己无私的行动不断丰富爱的含义,诠释爱的内涵。2009年10月,在中国红十字会“奉献爱心,挽救生命”的倡议感召下,许朝地自愿报名加入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光荣地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

2010年5月,市红十字会接到中华骨髓库通知,许朝地与北京一位16岁白血病患者HLA初配相合。许朝地得知这一消息后,非常兴奋,毫不犹豫地表示愿意履行捐献承诺,随时准备捐献自己的造血干细胞以挽救患者的生命。与此同时,为了给患者捐献高质量的造血干细胞,从配型成功开始,许朝地就开始戒烟戒酒,坚持早上跑步,晚上暴走,加强体能锻炼。两个多月下来,许朝地减轻了体重,增强了体质。同年7月15日,许朝地在省肿瘤医院经过3个多小时的采集过程,成功捐献了造血干细胞,这份珍贵的“生命种子”,被迅速送往北京,并顺利为患者进行移植治疗。

作为河南省政法系统造血干细胞捐献第一人,许朝地表现出的是非凡的勇气和奉献精神,体现的是新时期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本色。他的爱心捐献是拯救生命、升华自我的壮举,这种生命赠予、无私奉献、捐髓救人、回报社会的高尚品质,成为我市政法系统的光辉荣耀。

对素不相识的人,许朝地用自己的热血表达一份爱心。而对待自己的岗位,许朝地倾注了一腔热血,不仅让人民群众满意,而且为“天平”增辉。2010年8月6日,70多岁的平顶山市矿务局退休职工徐某不顾年高体弱,冒着高温酷暑,专程从平顶山市赶到罗山县人民法院,为许朝地送来一面印有“执法如山,和谐典模”的锦旗以表谢意。

徐某申请执行罗山县北方建材厂欠款一案,因该厂倒闭,导致该案无法执行。徐某以债权得不到实现为由,曾多次到省委、市委政法委和省、市法院上访,强烈要求实现债权。2010年7月份,当徐某在报纸上看到许朝地捐献骨髓,挽救北京一位16岁患者生命的先进事迹后,深受感动,主动给许朝地打电话要求放弃30000多元利息,只要本金22000余元。刚刚捐髓归来的许朝地,主动放弃休养时间,带领执行人员到北方建材厂所在的乡政府、村组协调该案。在许朝地无私奉献精神的感召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使一起长达10年的执行积案得以圆满解决。

2009年11月,在执行李某与熊某一案时,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在北京且对立情绪较为激烈,作为局长,许朝地身先士卒,冒着严寒两次奔赴北京对案件进行协调,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感动了被执行人熊某。

在工作岗位上,许朝地以他的忠诚去做正义的捍卫者、以他的刚正捍卫着法律的尊严、以他的爱心树立道德的模范。面对执法工作中的种种诱惑,许朝地始终做到身居闹市,严于律己,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充分体现了他刚正、廉洁的人格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