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五大战略定位,结合信阳实际,信阳中级法院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有所作为。
一、围绕建设“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基地”的战略定位,加强涉农案件的审判和司法服务,积极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该院围绕放大农村改革示范效应,坚持把试验区建设作为“三农”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总抓手,继续全面深化八个方面体制创新,纵深推进“六个放大提升”,创造更多的“改革专利”,立足信阳市情,突出涉农案件审判重点,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围绕放大规模流转效应,提高土地集约经营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转包、租赁等合同纠纷,依法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愿、合法流转。围绕放大专业合作效应,大力发展要素类、产业类、服务类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向生产机械化、专业集团化、服务社会化、合作规范化提升,积极审理好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村市场主体案件,促进新型农业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围绕放大资产确权效应,盘活农村金融,妥善审理好农村金融组织和信用担保体系中出现的纠纷案件,不断增强农村经济的“造血、活血”功能。围绕放大新农村示范效应,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及新型农村社区有序发展,审理好农村婚姻家庭、继承、相邻等纠纷案件,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努力打造平安和谐福地,建设更具幸福感的魅力信阳”。围绕进一步放大华英富民效应和新农保扩面效应,全面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和民生保障水平,审理好涉及作物新品种、农业新技术、保险等纠纷案件,依法保障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努力打造改革开放热地,建设更具生机的魅力信阳”。
二、围绕建设“全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示范区”的战略定位,积极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该院妥善处理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因居民点建设引发的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纠纷案件,严格执行农村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充分利用各种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城乡结构调整。
三、围绕建设“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板块”的战略定位,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审理,积极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
该院密切关注生态文明,服务和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严惩破坏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环境资源的犯罪活动,优化旅游市场秩序,促进生态立市,“努力打造生态经济高地,建设更具实力的魅力信阳”,“努力打造山水城市宝地,建设更具人气的魅力信阳”。
四、围绕建设“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和重要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的战略定位,加强司法规范引导,积极为服务和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该院围绕构筑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网络和建设全国现代物流中心,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等新类型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规范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围绕加强水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妥善审理建设中引发的各类投资纠纷案件,为加快现代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围绕加快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利益衡平方法,调整好各类主体的利益关系,促进全市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五、围绕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的战略定位,积极为创新型河南建设和对外开放战略提供司法保障
该院围绕“用红色文化塑造城市灵魂”、“用根亲文化传承历史文脉”、“用茶文化打造个性城市”、“用县域文化丰富人文内涵”,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充分运用刑事、民事和行政三种审判职能,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大力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的整体效能,“努力打造特色文化名地,建设更具品位的魅力信阳”。
(作者系信阳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