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余 立

检察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检察干警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操、品行习惯和执法价值取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具有推动和保障作用。

一、用心弘扬将军文化,增强公正廉洁执法的意志力

具体工作中,该院一要紧扣“忠”字,锤炼干警党性。在新县49名检察干警中,党员干警有48名,党员干警比例高达98%,工作中通过设立传统教育周、在将军晚辈干警中树立先进典型等举措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努力培育全体干警的党性荣誉感,始终如一地解决好老区检察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问题。二要突出“孝”字,恪守职业道德。工作中要坚持把孝道作为伦理学范畴自觉融入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之中,通过扎实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职业道德,与干警遵守社会公德、恪守家庭美德、锤炼个人品德等建设有机结合,努力实现良性互动。三要注重“仁”字,做到宽严相济。利用“举报宣传周”、“检察公开日”的机会,认真组织开展检察工作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和进农村“六进”活动,在全县乡镇设立联系点、便民站、服务区,坚持开展“大走访”,进一步密切检民关系。四要体现“义”字,维护司法公正。一方面在院内公开工作行为,另一方面向社会公开工作行为,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方式感受老区检察执法的公正。

二、潜心探求人民检察制度之源,增强公正廉洁执法的向心力

该院通过为期近半年的搜集整理历史资料,发现人民检察制度发端于鄂豫皖革命根据地,1931年7月鄂豫皖区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工农监察委员会早于中央苏区工农检察部4个月,工农监察委员会、革命法庭内设公诉处和政治保卫局,共同构成了人民检察制度的雏形。“国家第一个公诉人”程汝阶烈士也诞生在该地区。红色的历史特别是红色检察史令每一名老区检察干警既深感荣幸,更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特别是每每想起“国家第一公诉人”程汝阶烈士在法庭上义正词严地揭露和指控反革命罪行的时候,全体干警的职业荣誉感便油然而生。为将该制度更好地继承发展,在省、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建成了河南人民检察历史博物馆,并组织精干力量编写《人民检察制度之源》一书。正是在这种特有的荣誉感的推动下,新县检察院干警在实践中积极践行“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注重挖掘干警创造力,力争每年解决影响和制约该院发展的一个至两个重点难点问题,该形式有效地解决了像如何成功追捕犯罪分子、如何追缴犯罪赃款、如何提高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效率、如何将多媒体技术深入运用到检察工作各环节中,如何提高司法考试的通过率等实际问题,使全院各项工作呈现出千帆竞发的喜人景象。

三、红色文化引领检察廉政文化,增强公正廉洁执法的公信力

该院一是力求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统一。既充分利用红色资源教育广大干警,又充分利用因特网、局域网等教育学习手段,交流学习心得,畅谈学习感言,不断深化学习效果。二是力求实现单位倡廉、个人守廉和家庭助廉的有机统一。做到单位倡导的“个人名利淡如水,党的事业重如山”与以“扎根红土,忠诚检察”为主题的新县检察文化景观墙相映生辉,将廉洁从检入干警脑,入干警心,落实在具体检察工作实践中。三是力求实现“知”与“行”的有机统一。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