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汇报会现场。汪 海 摄

□本报记者 夏青云

12月20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全市政法机关获此殊荣的仅此一家。近年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新载体,注重实效,确保了创建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并以此带动了全院各项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该院连续四届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全市检察系统始终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控告申诉检察处被河南省委命名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11年,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是河南省检察机关中的唯一一家。

一、以务实的领导力推动,在夯实创建基础上下真功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从加强领导入手,明晰创建思路。该院党组制定长期创建规划,并根据工作实际和新形势要求适时修订完善,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争创内容的及时更新。该院做到“三个坚持”、突出“四个重点”。“三个坚持”是,坚持全院一盘棋,实施“全员工程”;坚持创新超越,实施“亮点工程”;坚持真抓实干,实施“形象工程”。突出“四个重点”是,抓好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础建设和文化建设,使创建工作既保持正确方向,又突出检察特色;完善组织机构,建立检察长任组长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到每位干警逐人逐项落实责任,一级管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强化落实措施,把创建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每年年初,该院将争创文明单位有关工作内容纳入全年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重点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在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同时,必须承担分管部门创建工作的落实和实施,对主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完不成创建工作任务的不得评先、不得晋级。

二、以正确的执法观引领,在提升队伍素质上下真功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一是打造领导班子建设平台,提升科学发展能力。坚持党组周例会、月分析、季讲评制度,积极推动检察长开展直接查案、出庭、处访和抓逃等工作,促进作风转变。坚持发扬民主作风,凡涉及检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干部任免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等,都列入议事与决策范围,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打造政治理论学习平台,提高干警思想素质。通过演讲比赛、检察官集体宣誓等形式,引导干警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念,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三是打造教育培训工作平台,提升干警业务素质。(下转B3版)

文明花开耀检徽

(上接B1版)深入开展全员“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有1人被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有7件案件被评为河南省“十大精品案件”;有10人在全国、全省业务竞赛比武中受到表彰,1人获得“全国反渎侦查业务能手”,3人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和“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四是打造廉洁从检教育平台,强化全员廉洁自律。深入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廉政文化进机关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活动,组织干警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挑选100个全国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例在新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信阳市检察院被河南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等四部门命名为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五是打造公正执法平台,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开展“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和“让人民满意”活动,免费发放20万册《检务公开手册》;开通“12309”统一举报电话,完善视频接访系统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建设信访接待和检务公开大厅;开通互联网门户网站和检察手机报,在信阳电视台开办《信阳检察》栏目,扩大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连续4年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建立服务外地客商制度,为88家外地客商解决了100多件涉法涉诉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多年来无涉枪、涉车、涉酒、涉网、涉密等问题发生,连续15年办案安全无事故,反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逐年减少。

三、以全面的创建观投入,在提升创建水平上下真功

加强硬件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市检察院和10个县(区)检察院相继建成新办公楼,对办公区进行美化、亮化,种植树木、花卉、草坪,设置夜间照明灯,把办公区建成优美的园林,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单位”。

大力推进文化育检。在新县建设了河南省检察系统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在全国范围内收集整理了从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红军时期至今共20余万字640页的河南检察史料,建成了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河南人民检察博物馆,举办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人民检察制度建立80周年座谈会,论证了“第一国家公诉人”的诞生;成立了信阳检察文联,在大别山腹地的黄柏山建立检察文联创作基地;征地100亩建设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大别山分院;每年举办一次新春文艺晚会,举办全市检察机关运动会,投资160余万元建设“检察官之家”。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创建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全市检察系统共有22个集体、44名个人受到国家级、省级表彰。开展“感动信阳十大检察官”评选活动,远学全国先进,近学身边典型。

积极开展社会服务。近年来,全市检察系统共救助刑事被害人130余人,协调发放救助资金110余万元。在办理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协调有关部门将追缴的360余万元涉案款物返还给受害群众。2007年以来,该院先后争取资金600余万元,帮助光山县泼河镇建设便民桥、希望小学和农民新村,兴修农田水利和农村道路,受到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