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 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12月20日在北京召开,信阳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该项荣誉背后,是全市检察干警共同付出的心血和努力。
近年来,该院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宗旨,遵循一切服从、服务于检察工作的原则,实现了信阳检察工作的快速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办案从2007年的110件140人左右上升到目前的180件250人左右,反贪工作连续四年、反渎工作连续三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建立“两法”相衔接机制,开展了保外就医、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安全监管等专项检察活动,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纠正了一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案件质量保障制度,查办职务犯罪结构明显改善,质量效率明显提高。在2010年的河南省检察机关业务考评工作会议上,在目标考评的11项业务工作中,市检察院有6项排名第一,2项排名第二,综合评价全省第一。该院在全省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评比中一举夺冠,同年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共有70多个集体、90余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坚持抓党建促队建,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和2个基层检察院党总支被省委表彰为“五好”党组织,市检察院机关团支部被共青团中央表彰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全市两级检察院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切实加强文化建设,在新县建成了面积3000平方米的河南人民检察博物馆,举办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人民检察制度建立80周年座谈会,论证了“第一国家公诉人”的诞生,征地100亩建设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大别山分院,成立信阳检察文联,建立了文联创作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