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宁 赵录强
未成年人像含苞欲放的花蕾,需要社会各界的培植、呵护和滋润,才会绽放出绚丽、芬芳之花。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今年,市司法局将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向社会承诺办理的八件实事之一,并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法律服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也受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赞誉。
提高认识,确保未成年人工作扎实推进
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律师服务未成年人工作,始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在城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办公会上,集中传达了《各县(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开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考核标准》文件精神,明确了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达成了在服务范围内免费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一致意见。各县(区)司法局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组织召开当地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对于如何搞好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作出详细安排,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各市直事律师务所分别召开会议,学习贯彻省、市关于为未成年人服务的通知精神,并成立了以所主任为组长的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律师事务所关于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意见》,形成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共同关心、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服务承诺落实到位。
丰富载体,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市司法局紧紧抓住学校这个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战场,以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着眼点,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校园法制教育,形成了宣传与服务、预防与维权交融的工作模式,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大环境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市司法局携手教育部门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德育课程,以学习宣传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创意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宣传橱窗、黑板报、手抄报、校园画廊和校园局域网等阵地,运用学生喜爱的法制卡通漫画、法制名言警句、法制故事、以案说法专刊等形式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实施法制副校长工程。市司法局组织律师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通过优秀法制课件比赛、优秀法制手抄报评比等活动,着力提升孩子知法、守法、懂法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律师利用自身的法律专长,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为广大师生上法制课,免费为中小学生及其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对各中小学校“校规”进行法律解读,利用法制讲座、未成年犯人现身说法等,促进中小学校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针对当前大部分未成年犯罪与沉迷网络有关的现象,向学生讲解不健康上网的危害性。
组织开展“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专题宣传周”活动。市司法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开展了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各县区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和在学校举办法制图片展览、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制文艺节目演出等形式,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激发在校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扩大范围,建立留守儿童帮扶机制
为了使律师服务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市司法局提出了建立律师与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的新要求,努力做到“五个一”。即一是帮扶律师每月对留守儿童进行一次家访,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帮扶律师每学期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法制教育,增强监护人的法制观念,避免家庭暴力或影响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事件发生;三是帮扶律师每季度慰问留守儿童一次,为留守儿童送去学习生活用品,树立留守儿童热爱学习、积极向上的生活学习心态;四是帮扶律师每年组织留守儿童进城健康体检一次,帮助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饮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促进身体健康成长;五是帮扶律师每半年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辅导,帮助解决留守儿童由于情感上得不到慰藉与呵护,容易形成内向、自卑、敏感、脆弱等性格问题,帮助他们培养和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和情感意识。
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市司法局组织河南紫弦、天风、捷达、同信、银辉、楚天阁等事务所律师开展迎“六一”信阳律师爱心行活动。活动中,市律协代表全市律师将价值1000余元的文体用品及1.1万元现金送到了河南律师希望小学贫困学生手中,22名律师与22名家庭贫困的小学生结成了对子,每年资助帮扶对象500元,为帮扶对象捐赠图书、文具等学习用品,并经常与帮扶对象保持沟通联系,帮助其健康成长。
创新服务,拓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路径
市司法局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热情、主动、及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是畅通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服务渠道。市司法局依托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建立“青少年维权岗”,为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网页普法专栏,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使青少年能便捷地获取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向中小学生发放维权联系卡,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的法律援助。浉河区游河乡小宝(化名)由于受到继母虐待,导致右侧颅脑损伤,市司法局委派金誉律师事务所律师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过调查取证、医疗鉴定等工作,依法为小宝讨回了公道。
二是强化对未成年人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在进行各类非诉讼调处中,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的原则,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承办未成年人的援助案件,实行行政问责制,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卡、公布投诉电话、回访未成年人援助案件当事人等方式,加强案件的跟踪监督,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服务质量,使我市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达到“零投诉”。
三是切实抓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个案援助。在青少年犯罪案件法律援助工作中,援助律师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提出很多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其处罚的辩护意见,并得到法院采纳,许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获得轻判。如:河南冠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办理信阳市某中学学生王某涉嫌盗窃罪案件中,经过认真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后,在庭审中依法提出:盗窃价值鉴定不合法,需重新鉴定的意见。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经过重新鉴定,盗窃价值降到1000元以下。根据被告人系初犯、家庭困难及悔罪表现等实际情况,平桥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不予起诉。
截至11月底,市司法局组织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制校外辅导员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集中宣传10余次,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14场次,为未成年人提供免费义务咨询1855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33份,代理未成年人维权案件312件,减免费用288100元,为未成年人及留守儿童捐款27020元……这些来自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爱,犹如春泥一般呵护着祖国的花朵,使他们汲取着法律的养分,迎着法治的阳光争奇斗艳、激情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