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宁)近日,市司法局为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依法治市单位和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为认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办职能,早筹划、早部署,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于今年11月初联合市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市组织开展“12·4”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

“12·4”法制宣传日当天,市直各单位统一悬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横幅,市直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148”法律服务所深入到联系点开展义务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并组织依法治市单位在平桥世纪广场举行了集中宣传活动,安排流动法制宣传车8辆,组织两支法制文艺宣传队和腰鼓队现场表演,大力宣传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活动当天,共摆放统一标准法制宣传展板400余块,设立法律咨询台70多个,悬挂横幅1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

市司法局组织县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商城县司法局投入2万余元,印制了3000份精美法制宣传挂历免费发放给群众,特邀映山红老年艺术团将商城县荣获“全国、全省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的佳绩、“六五”普法法律知识、法制故事用极具商城特色的火凌子、快板书、花挑等形式表现出来,吸引近千名群众驻足围观。光山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小分队走进街道社区、走进乡村,通过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进基层,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