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张锦文,男,50岁,新乡辉县市拍石头乡中心小学教师。

张锦文于1978年8月参加教育工作至今,连续33年在山区任教。他带病给学生上课晕倒在讲台上;不能板书,他让学生或其他老师在课余时间代他提前写在黑板上;因为学校建设,自己儿子的右手手指残疾。为了山区孩子能走出大山,前25年他在本村教学时,1人教3个年级的课,每天走8公里山路,25年走了近6万公里,相当于绕地球一圈半。因山路基本上是悬崖峭壁和羊肠小道,只能穿家人做的“蹬倒山”(千层底鞋),每个月至少要穿坏1双,25年,他穿坏了350双鞋。2003年,他调到拍石头乡中心小学。他爱生如子,不管什么样的孩子只要送到他那里,都会变个样,许多家长带着孩子慕名而来,每星期回家,他都自掏车费,把这些孩子带到家里,免费吃住,他和妻子星期天还为这些孩子洗头、洗脚、理发、洗衣服、洗床单,晚上还义务辅导他们的功课。孩子有病了还带他们到乡卫生院就医。尽管他所在的寨洼村全村不足300口人,但大学生、研究生就有30多名。

2008年以来,他先后获得“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骨干教师”、“国家级骨干教师”、“河南省'三平教师'”、 河南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