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框架
我国保护作者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另外《刑法》、《民法通则》中也有保护著作权的相关条款,随着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还必须遵循《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等世界性的公约。
《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
1.保护的作品主要包括九大方面: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著作权人的权利主要是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应该给予一定的报酬,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4.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信阳市保护著作权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信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围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治理新闻“四假”等重点任务,加强《著作权法》的宣传普及,强化手段,贯彻落实各项执法工作,周密部署,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一系列成果。
1.积极开展市场清查行动,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按照上级要求,我市今年以来不断加大市场清查力度,狠抓文化市场监管,及时发现并打击各环节的侵权盗版行为,整顿了一批印刷企业,查缴了一批盗版图书、音像软件,取缔了一批游商地摊。一是开展源头治理,重点检查印刷企业。对全市100余家印刷企业,严格执行印刷品验证、登记、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等五项制度,今年以来共查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5000余册。二是全面清查出版物市场,查缴盗版图书音像。对各大商场、超市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查缴一批盗版音像软件,同时大力清理并取缔销售侵权盗版、低俗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今年以来,共收缴非法出版物3.5万册、非法音像制品3000盘、打掉流动摊点20余个、暂扣运输工具10余辆。三是狠抓重点案件查处,警示不法分子。今年以来,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将一些有侵权盗版嫌疑的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作为重点工作对象,立案10余起,封存出版物7000余张(册),提取出版物20余种进行鉴定,目前已结案7起,对违规的7家企业(单位)进行了处罚。
2.发挥多部门合力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打击侵犯版权的工作中,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积极协调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工商部门重点打击无证经营、流动摊贩等非法经营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网上侵权盗版行为打击力度;联合邮政部门加大对非法报刊的查处力度。
3.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使打击侵犯著作权专项活动形成广泛的影响力。每年四月份,市文化新闻出版局都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与印刷企业签订承诺书、发送保护版权公益短信等活动。
4.大力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作为版权管理部门,市文化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近年来,先后开展了企业软件正版化和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对我市10家软件正版化示范企业的业务主管进行培训,对重点企业盗版软件进行清理,初步实现了正版化目标;2011年,又启动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对市直50余家机关、单位6000余台办公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统计、汇总、整改,到2012年,我市政府机关软件将实现正版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