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殷 英)12月8日上午,我市启动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工作,全市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特殊困难群众均可受益。

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巡视员黄亚林,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乔新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鸣,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继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进才,副市长包盛柏出席启动仪式,并为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发放了医疗救助金。

仪式上,我市宣读了《信阳市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大病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全市首批救助对象名单。我市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试点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以确保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有序开展。救助工作坚持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救急救难的原则,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五保待遇的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成员、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在政策范围内一次性住院总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均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乔新江说,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工作启动标志着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次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困难群众大病救助试点市,是全省第一个实行城乡一体大病救助模式的省辖市,这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由于我市经济基础薄弱,仍有一些家庭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工作,是利民惠民的大好事,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确保相关救助政策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救助政策和救助情况等进行公示,努力做到救助程序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透明、救助金发放及时便捷,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救助效果;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切实搞好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要做好大病救助的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预算工作,卫生等部门要做好定点医院的管理和“同步结算”网络的衔接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困难群众看病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工作在我市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