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审计法制建设的又一件大事,对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行为,保证审计质量,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全市审计机关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准则》,以此规范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信阳经济发展。

一、充分认识意义,准确把握内容

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对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以约束性条款作出规定;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审计实务,作为指导性条款进行推介,增强了审计准则的适用性和指导作用;对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作出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并明确了审计计划管理的分工;对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增强了审计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范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跟踪审计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的形式和内容,对审计整改检查也作出了具体规范;将风险评估贯穿于审计的全过程,实行对审计业务的分级质量控制,并分别明确了各级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对审计人员检查重大违法行为作出了特别规定。总之,新《准则》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审计二十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对执行审计业务基本程序作了系统规范,进一步细化了审计流程、统一了审计标准、规范了审计行为,并把依法审计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科学性、综合性和实用性,适应了现阶段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宣传

全市审计机关要把学习新《准则》作为审计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培训,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载体,使审计人员尽快掌握新审计准则的各项内容,吃透精神,把握要领。要针对修订后的审计准则的新规定、新要求、新变化,认真查找当前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纠正不符合新准则要求的习惯做法,充分发挥新审计准则在规范和指导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在继续深入宣传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同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向社会各界和被审计单位宣传修订后的《准则》的重大意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社会各界加深对审计监督的了解和认识,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规范指导工作,全面提升水平

审计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也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全市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要在深入学习领会新《准则》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切实用新《准则》规范和指导审计业务,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恪守审计职业道德。新《准则》从我国审计工作实际出发,借鉴国际政府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明确了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五项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全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按照新《准则》要求,在执行审计业务中坚守审计职业道德,认真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听取其意见,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结论,尊重并维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坚持文明审计,保持良好的审计形象。

二是加强跟踪、绩效审计。新《准则》在原准则的基础上对跟踪审计作出了更为正式的规定,便于及时向全社会公开相关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新《准则》将效益性界定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体现了国家对环境保护、能源节约等方面的关注。我们审计机关要进一步扩大跟踪审计和绩效审计的比重,拓展审计的内容,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是加大重大违法行为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在总结多年来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新《准则》对检查重大违法行为过程中应当评估的因素、调查了解的重点内容、需要关注的异常情况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作出了特别规定。在开展审计业务时高度关注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行为,有效打击经济犯罪,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