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晴 董 麒 |
宠物店里出售乌龟、兔子等动物原本是稀松平常的事,但信阳市市区一家宠物店却偷偷贩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短尾猕猴,近日,该宠物店店主被森林公安机关抓获。
11月24日,信阳市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信阳市泰和苑小区附近某宠物店内有短尾猕猴出售。接警后,信阳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干城立即安排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警力前往查处。民警在到达现场后经勘察发现,举报所称的宠物店位于信阳市泰和苑小区后巷,在确定了详细的侦查和抓捕方案后,森林公安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该宠物店进了突击检查,在店铺二楼当场查获被关在铁笼中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短尾猕猴1只。
经审查,宠物店店主王某对自己售卖短尾猕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称,该只短尾猕猴是他由外地运来,并偷偷在互联网上发布消息对外宣传标售。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已被信阳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被解救的短尾猕猴已移交有关野生动物管理部门收养救助。
据办案民警介绍,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饲养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宠物,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民警提醒市民,饲养宠物时一定先了解清楚购买的宠物是否属于野生动物,非法购买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