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晓军)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第十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李长根发表了电视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重大意义。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也是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李长根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和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切实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手段,推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在宣传活动中必须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在宣传内容上必须以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这一主题,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领会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二是在宣传重点上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大力宣传全市“六五”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宣传实施“六五”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宣传各县区、管理区贯彻落实“六五”规划的成绩和经验,为全面落实“六五”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在普法对象上要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五类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采取多种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在宣传方式上要讲究实效。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计划落到实处;工作到位,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宣传到位,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进基层,送到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手中,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到位,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活动,做好对本部门专业法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