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东 超 宇 栋)近年来,光山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处理涉检信访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了涉检信访问题,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实现了连续10年未发生一起涉检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成立组织,落实到位。该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主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其它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处理涉检上访问题”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处理涉检上访案件的工作方案,使上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加强领导,认识到位。该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于每月15日、30日分别在接访大厅接待来访群众,当面解答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协调解决来访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党组成员在每月22日召开月例会,听取控申部门和各相关业务部门当月所办案件的风险评估情况和信访排查情况,并对每起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上访的案件逐案查找原因,制定稳控方案,把可能上访的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引起上访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
转变观念,形成大信访格局。该院在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上,由注意办案的法律效果向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转变;在信访工作机制上,由单靠控申部门做工作向全院大信访格局转变,形成大信访工作机制;在处理信访方法上,由被动接访向主动消访转变;在结案标准上,由“结案自诉”向“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转变。
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落实到位。该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的责任,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对敷衍塞责、推委扯皮而导致矛盾激化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