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明强 张 伟)息县法院东岳法庭庭长姜辉扎根农村27年的事迹被《人民法院报》报道后,在全省法院系统引起极大反响。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看到后随即批示:“我们要的法官就是姜辉这样的法官,我们要的庭长就是姜辉这样的庭长。”近日,信阳中级法院作出开展向姜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姜辉是息县法院东岳人民法庭庭长。他于1984年考入息县人民法院,先后在路口人民法庭、夏庄人民法庭、东岳人民法庭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7年来,他始终忠于职守,心系群众,公正办案,无私奉献,对党的司法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倾注满腔热忱,高度负责地履行了人民法官的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被誉为亲民爱民的“平民法官”。

决定号召全市法院干警,一要学习姜辉同志实践宗旨、真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二要学习姜辉同志以人为本、和谐司法的科学理念;三要学习姜辉同志扎根基层,勇于奉献的崇高品质。

《决定》最后要求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学习姜辉同志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学习实质,把姜辉的事迹作为鼓舞斗志、转变作风、提高能力、做好工作的巨大动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信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