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张家彬

近年来,罗山县人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防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和全省人防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人民防空应急准备为引领,以开展“人防工程质量效益年”活动为主线,突出抓好人防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人民防空防护体系,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目前,全县依法审批结建人防工程17项,达7万余平方米,依法足额收取了人防易地建设费,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提高认识,调整思路

人防工程是国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老百姓的保命工程,也是人防的形象工程。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罗山县开展人防工程建设一度仅仅是收取少量人防易地建设费,维持人防事业的运转。2010年以来,罗山县人防办深刻认识到建设人防工程是主业,严格按照“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方针,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调整思路,澄清认识,拨正航向,打破坚冰,将人防工程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抓住城市建设大发展的良机,以政府投资建设的县职业中专为突破口,率先建起了第一项人防工程,实现了建国以来人防工程零的突破,开创了罗山县人防工程建设的新局面。

二、依法审批,严把关口

按照《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市人防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和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程序的通知》精神,依法依规依程序审批。

一是界定范围,去年,重点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批,今年再规范县城规划区内个人建房的审批,同时向重点乡镇延伸,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是阳光操作,县人防办成立了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行政审批会,集体讨论决定,分级审查报批,杜绝了人情审批,徇私枉法,不留后遗症。三是依法审批,按照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和工程竣工验收四个程序,分步审批,先由工程口对建设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核查,具备条件的,集中审批,并呈报到市人防办审查;对易地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受理、审核、集体审批、上报市人防办的程序进行办理。四是落实前后置审批,人防、发改、规划、建设和房管部门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五是搞好存档管理,凡是受理审批的建设项目,均实行备案存档,做到一个工程项目有一份完整的档案资料,确保了人防工程审批的制度化。

三、重点建设,质量第一

质量是人防工程的生命,也是人防工程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办《关于印发全省人防工程质量效益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豫防办〔2011〕43号)文件要求,罗山县扎实开展了人防工程质量效益年活动。一是成立组织,制订方案,召开了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查摆问题,结合实际,重点在人防工程的规划、立项、设计、图审、施工、监理、质监、防护设备和工程管理等方面,查找分析问题根源,逐项寻求解决方案,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对于人防工程布局,按照《罗山县城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2009—2020)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完善防护工程体系;对于人防工程立项,严格按省、市要求办理;对于人防工程设计、图审、监理、质检、施工和防护设备安装,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具备相应资质且在省人防办备案的法人单位的资质文书、证件等,否则不准进入市场;对于人防工程管理,配合省质检、监理部门,严格现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对于人防工程建设,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人防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四、扩大宣传,搞好服务

长期的和平环境使人们的国防意识淡薄,加之人防工程建设的特殊要求和投资成本大等因素,导致人防工程建设难以实施。

为此,县人防办一手抓宣传,一手抓服务,将宣传寓于服务之中,把工作的力度和群众的接受程度紧密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人防氛围,促进人防工程的建设。

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开展人防“五进”工作及利用国防教育日、普法宣传月等重大节日,大张旗鼓地宣传人防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都能认识到建人防工程的目的意义,认识到人防为我保生命、我为人防尽义务的融合关系,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加大重点宣传。一方面重点对建设、规划、发改、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进行宣传,取得配合与支持;另一方面对建设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从而减少抵触情绪,增强自觉性。

三是加大服务宣传。首先制订公开公示制度,把人防工程设计要求、防护等级标准,收费标准依据、易地建设费减免政策、办理审查审批时限等,在政府网站、县行政审批大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第二,公开办理人防事项,凡是办理人防行政许可审批的项目,均由窗口受理,并将办事指南、申报材料印发给办事人员,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让前来办事的人员满意而归;第三推行微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要求窗口人员态度和蔼,行为得体,举止可亲,视群众为家人,视工作为家业,视审批为家事,做到“三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一杯清茶,一份手册,依法办,及时办,办得快,办得好,使群众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此外,县人防办积极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汇报,采取请领导视察人防工程,为领导订阅人防杂志,组织人大代表审议《人民防空法》等形式,争取县里的领导对人防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五、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人防工程建设要想规范运行,还需要执法来保障,一手软,一手硬,两条腿走路,我们先后制订出台了人防行政职能,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的条件、程序、期限及公开方式,行政执法岗位职责以及人防行政处罚流程、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流程等一系列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执法责任制,完善了执法机构,做到了各项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人防工程审批、建设、管理、使用、执法一条龙的服务格局。去年以来,罗山县人防办立案4件,目前已对4起违法案件下达了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决定书,并进入执法程序,其中1件已办结。

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当前,罗山县人防工作面临人员少、困难多的实际问题,但是,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高度重视全县人防工作,县人防办作为县城市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支持县人防事业的发展,拟订筹建罗山县人防指挥所的计划,解决了县人防办的办公场所。

总之,罗山县人防工作处于创始阶段,我们要大胆探索,开拓进取,排难而进,将罗山县的人防工程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