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宁

刑释解教人员历来是一个敏感而特殊的群体,他们中有的因不懂法碰上了“高压线”、有的因一时丧失了理智触犯了法律、有的为牟取不义之财铤而走险锒铛入狱、有的劣性难改几进几出监狱……这些曾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给人们带来伤痛、连自己的家人都深恶痛绝的人,几乎成了被遗弃的角落。于是,当这些特殊人员走出“高墙”后,在居住、就业、就医及日常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很容易自暴自弃,潜意识的邪恶随之复燃。

其实,刑释解教人员在回归社会后,他们渴望被社会容纳,渴望得到关心、帮助,渴望能融入家乡。这些人在走出“高墙”后,是真正改恶从善安居乐业,还是重新走向犯罪道路,这是直接涉及到国家长治久安、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的一项重大工程。

谁来关注他们?谁来安置、帮助、教育他们?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德政工程,它使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有门路、生活有出路,我们要一定做到基本情况必知,有困难必帮,重点对象必控,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大局更稳定!”这是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丽萍运筹帷幄,对全市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三必”要求。

在这一要求的指导下,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将此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政策、强化保障、夯实基础,安置帮教工作得到深入发展。我市新型的常设工作机构——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纷纷成立,安置帮教办公室(科)相应健全,一支由安置帮教专干、基层司法所干警、社会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安置帮教工作队伍应运而生。市、县(区)、乡(镇)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覆盖了整个市区,形成了“政府主导推动、司法局组织指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工作模式。

无缝对接 首站救助安人心

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稳定过渡衔接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衔接得上,才能管控得好。为此,市司法局将衔接作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环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现象。

市司法局党组要求各县区司法局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对在社会上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摸底调查,澄清底子,建立台账,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日常接收工作的衔接与协调,重点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接收、法律文书送达、奖惩考核审批、期满解除宣告以及保外就医考察等环节的衔接工作。为了加大摸排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积极与监狱、劳教所沟通协调,掌握监所内信阳籍服刑、在教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安置帮教工作向监所延伸和出监所时的衔接奠定基础。

在具体工作中,市司法局按照回到家里有人帮、劳动就业有人扶、日常生活有人管的要求,切实把握与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对接、人员对接、法律文书对接、帮扶措施对接四个环节,重点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后,立即着手做好接纳准备工作,及时将相关资料寄到各乡镇安置帮教办。各乡镇安置帮教办在接茬时,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下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后,帮教工作机构立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四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源头入手 免除后顾之忧

刑释解教人员需要温暖,需要全社会的宽容和理解,需要继续挽救和帮助,只有从精神上鼓励他们,从道德与法律上教育他们,从生活上关心他们,才能巩固帮教的成果,使他们走向新生。这些人员普遍存在“四怕”心理,即怕家庭责怪、怕社会歧视、怕知情人揭丑、怕安置无门。许多人心灰意冷,甚至有“破罐破摔”的想法。为此,市司法局要求每一名安置帮教干部都要用“心”尊重和善待每一名回归人员,通过“个案帮教”工作来抚平刑释解教人员的心灵创伤,解决他们的工作生活困难。

光山县马畈镇刑释解教人员何某入狱后不久妻子便去世,刑满释放后他发现孩子也不知去向。没有工作、没有住所、没有生活来源,面对几年间社会的发展变迁,何某感到十分迷茫,失去了生活的勇气,甚至萌生重新犯罪再进监所的想法。针对何某的特殊情况,光山县司法局帮教专干积极开展个案延伸帮教,主动与何某谈心,进行心理辅导,矫正其重新犯罪的思想,并通过发动其亲戚、朋友、老邻居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何某找到了儿子,父子俩的团聚使何某重获精神慰藉,重拾生活希望。为了进一步帮助何某融入社会,安帮办向民政局申请,为其解决了1000元的救助金,并协助联系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了户口,解决了户籍问题。如今何某已经在一家企业工作,他的生活重新步入了正轨。

融入社会 “枯枝”重生“绿芽”

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安置帮教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刑释解教人员尽快融入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只有安其身,才能稳其心,长期以来,制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最大“瓶颈”就是就业安置问题。为此,市司法局联合安置帮教成员单位,依靠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予以就业前过渡性安置工作,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为突破口,对他们进行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多渠道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生活等问题,切实为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从而使他们在结束“铁窗生涯”重新踏上社会后,再次扬起希望的风帆。

淮滨县城关镇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刑,去年年底刑满释放回家。他回家的喜悦没有持续多久就陷入了恐慌、茫然之中:生活没着落,就业无门路,前途何在?淮滨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办负责人得知张某情况后,立即找到张某,多次和他交流谈心,稳定了张某的情绪。当得知他想做点小生意时,帮教干部多方奔走,依据安置帮教相关政策到县工商、地税、国税等部门为张某递交了免税申请,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张某办妥相关手续。看着大家忙前忙后地帮助自己,张某感动不已。他说:“虽然我曾经走错了路,可是社会并没有抛弃我。今后我要遵纪守法,踏踏实实做人,用实际行动回报政府的关怀。”

为了防止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因生活所迫而重新违法犯罪,市司法局不仅在刑释解教人员的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过渡性安置处(所)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而且还积极协调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困难的救助力度,及时帮助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办理低保救助和临时性救济,对“无劳动能力、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的老年刑释解教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到社会福利院。目前,我市刑释解教人员一般人员的帮教率达到了96%,重点人员达到了100%,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了3%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