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实现了连续多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错案”的三无目标,从而提高了执法公信力,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
教育“活”。该院设立了“廉政教育日”,通过开展廉政教育讲座、播放反腐倡廉电教片、举行廉洁从检演讲会、撰写“读文思廉”心得体会和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制作廉政板报橱窗及电子屏幕等方式,使干警将廉政意识入脑、入心、入髓。同时,该院在何家冲建立了“红色教育基地”,督促干警自觉把廉政建设作为必修课,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提醒干警时刻绷紧清廉防腐这根“弦”。
制度“严”。该院建立完善了办案质量、程序及安全等工作制度,明确职业责任和纪律责任,实现了办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与全院干警签订了《遵纪守法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确保了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档案“真”。该院建立干警廉政档案,通过档案记录的形式,对干警的廉政行为、遵章守纪等进行真实准确的记录,以此作为干警评优、晋职、晋级的依据。
作风“实”。该院开展纪律作风教育,通过学习上级的违纪、督察和事故通报,对干警进行警示、预警教育。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视察并指导工作,对干警的执法执纪、办案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制约“硬”。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该院建立了检务督察机制,制定了检务督察措施。一抓纪律作风监督。从上下班考勤抓起,党组成员轮流带班,纪检监察部门抽查监控,将考勤情况每周在机关大屏幕上通报一次;从节日纪律抓起,每逢节假日,将所有警用车辆封存,确保节日廉洁、安全;从检务督察抓起,坚持把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暗访相结合,实现无缝隙督察。二抓纪律作风责任追究。加大干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的检务督察力度,重点督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积极推行说情报告、述职述廉、工作问责制度;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督察在执法办案中易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督察执法作风和遵守检容风纪情况,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从而确保了干警的廉洁高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