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建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今年以来,罗山县人民法院针对该院党员法官队伍逐步壮大,已占到全院干警78%以上的实际,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断拓展党建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党建改革,达到了以党建带队建的工作目标,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该院共设立党支部15个,全院19个内设机构,90名在职党员,达到了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全部建立党支部的工作目标,实现了“支部建在庭上”全覆盖,全院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稳步增强;该院先后有2个党支部被上级部门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党员荣立个人一等功,3名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3名党员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涌现出了无私捐献骨髓、谱写生命大爱的执行局长许朝地等先进典型。
支部有新发展。把支部变小,建在庭上,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改建、组建工作,该院将原来的5个机关支部分为13个,并积极组建人民法庭党支部,分别组建了楠杆法庭支部和基层法庭综合支部;同时开展党员公开承诺、“五好五带头”等活动促进创先争优,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氛围,达到以个体先进促集体先进。
学习有新理念。该院采取一周一次党小组会,一月一次支部会等多种活动形式,积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等指导思想,以及《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中政委“四个一律”、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法院“十条禁令”等法纪条规,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带动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成员分别定期参加所在支部民主生活会,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的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管理有新举措。该院将党建工作纳入各支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建立党员廉政档案和审判工作档案,对党员法官的工作进行目标考评;争创“党员先锋岗”,开展以“让人民满意”为主题的大走访、大宣传活动,以12个审判业务部门党支部为依托,采取院党组成员包片,党员法官分组,深入全县19个乡镇,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调解有新亮点。该院坚持因案而异、分流调解,根据案件性质、繁简程度和当事人自愿原则,对受理的案件先行筛选,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和社会法庭调解;坚持依法释明,打好调解基础,将释法工作与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判后释疑、执行和解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坚持上门服务,开展巡回调解,改“坐堂”调解为巡回调解、上门服务,把法庭“搬”进农家小院、乡村学校、田间地头,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坚持借助社会力量,形成调解合力,积极吸纳社会法官、乡村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协助、参与调解,构建联动调解新机制。
执行有新突破。该院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执行攻坚月”等专门活动为契机,对内加强约束,实行执行案件周汇报、督办制等制度,对部分态度消极、执行不力的干警限期结案,不能按时执结的实行换员执行;对外刚柔并施,对那些暂存侥幸心理的当事人,以温和的态度消除其抵触心理,促使其自愿、尽快地履行义务。今年1月至11月份,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91件,执结273件,执结率93.8%,执结标的金额2457万余元,特别是党员法官的人均执结率在98%以上,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