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戴启坤 刘芹伶)11月22日下午,光山县法院召开推行“法官村长”工作机制动员会。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祖兴,政法委副书记彭传武出席会议,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及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主持。会议传达了上级法院关于推行“法官村长”机制的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传达了该县县委书记文宗锋、代县长王治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忠琴的重要批示,宣读了“法官村长”工作实施方案、考核办法,明确法院77名法官派驻全县324个村民委员会、31个居委会社区担任“法官村长”。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光友代表院党组作了动员报告。
杨祖兴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要认识到该项工作是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的一种新型工作模式,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纠纷的有效方法。二是要大力支持。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与各乡镇(办事处)、行政村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帮助支持,确保该项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社会和群众基础之上,重在推广,重在持续,重在实效。三是要扎实开展。“法官村长”作为一项新型的工作机制,其发展必然是一个不断实践、总结、规范、提高的过程,法院干警要真抓实干,求实求效,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做到思想统一、工作扎实、效果显著。
周启明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以会议为契机,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克服排斥、厌烦、畏难和拖延的不良情绪,以饱满的工作激情、积极的工作态度全面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二是搞好结合、注重实效。要注重工作方法的统筹统揽,做到活动开展与审判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努力提高审判实效、提升队伍素质和形象。三是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四是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健全各项工作台账,加强日常工作督查,做好工作考评通报,加强对“十佳法官”的评选和工作懈怠等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