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次党代会召开后,市督查办和督查组进一步振奋精神,明确思路,坚定信心,持之以恒地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查工作,不断提升督查工作水平,创新督查工作方法,先后查处了多起违反“五禁止、十不准”规定的人和事,取得了良好警示效果。现将近期查处的几起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樊明安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11月4日,市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查组在市商务局开展督查时,发现该局工作人员樊明安工作日中午饮酒。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市商务局给予樊明安行政警告处分,并对负领导责任的该局办公室主任余东海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二、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罗林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11月9日,市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查组在开展督查时,发现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罗林工作日中午饮酒。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给予罗林行政警告处分,并对负领导责任的该中心史艳红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三、浉河区农村改革试验办李金海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11月10日,市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查组在浉河区开展督查时,发现浉河区农村改革试验办工作人员李金海工作日中午饮酒。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浉河区农村改革试验办给予李金海行政警告处分,并对负领导责任的区政府办公室李刚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四、息县白店供电所李浩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11月11日,市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查组在息县白店乡开展督查时,发观该乡供电所副所长李浩工作日中午饮酒。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息县电业总公司给予李浩行政记过处分,并对负领导责任的白店供电所负责人徐玉忠同志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从近期查处的几起典型问题违规人员身份来看,既有市直部门的工作人员,又有基层站所的工作人员;从查处的过程来看,既有工作日中午饮酒被发现后主动承认的,也有百般狡辩,逃避检查,企图蒙混过关的。由此可见,虽然我市督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违规违纪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加强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是督查必须持久。市四次党代会刚刚闭幕,新—届市委态度明确,就是要一以贯之地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查工作,继续严格落实“五禁止、十不准”规定。市委的决策是在总结五年督查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做出的正确决定,是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大力支持和积极拥护的。一项正确的决策只有不断持续下去才有生命力,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持续深入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市委的决策落实到具体工作和行动中去。

二是认识必须到位。以“五禁止、十不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类制度规定,实施已经五年了,一些部门、一些人员对规定的内容以及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淡化,侥幸心理滋生,放松了对单位的严格管理,放松了对自身的严格要求,从而导致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仍没有根本杜绝。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强化对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宣传教育,使“五禁止、十不准”规定真正入脑入心,从单位领导到一般人员都要始终绷紧严格执行“五禁止、十不准”规定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一刻也不能麻痹。同时,制定、落实严格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肃处理,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

三是问题必须追究。违规必查、查实必究、典型曝光是督查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五年来,督查工作正是坚持了这一原则,查处了一大批违规的人和事,才取得了目前来之不易的效果。督查工作动真碰硬,始终如一,一抓到底也成为老百姓对督查工作的共识。督查工作将始终坚持这一原则,坚持不懈地开展督查工作,不断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不断突出督查工作重点和主线,不断完善督查制度和措施,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和问题的通报曝光,才能不断扩大督查工作效果。

信阳市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