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静)自全市开展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以来,罗山县民政局对该县30个“双薄弱村”的工作高度关注,积极发挥民政职能,在农村社会救助资金上给予倾斜,在村级组织建设上精心指导,解除了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农村社会稳定。

据统计,一年多来,该局共为“双薄弱村”拨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00多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00多万元、优待抚恤资金300多万元、救灾救济款30多万元、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近30万元;指导30个“双薄弱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正常的村务公开制度,对3个“难点村”进行了整治,5个村已经启动农村社区建设。目前,该局正在积极指导30个“双薄弱村”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完成换届选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