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尤玲 周 辉)今年以来,罗山县政法系统在案件评查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不断推动案件评查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把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该县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案件评查措施,狠抓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全县共评查案件106件,整改发现问题3件。通过评查,政法干警的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力推动了案件评查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把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相结合。该县案件评查领导小组把市委政法委交办的11起案件及县委政法委掌握的51起涉法涉诉案件作为评查工作重点,对每起案件采取“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期限”的措施,在全面公正评查的基础上,将信访诉求及问题症结统筹解决到位。通过评查,该县62起涉法涉诉案件均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把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相结合。为了增强案件评查工作公信力,该县聘请了1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案件评查员,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典型案件评查、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等方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面深入参与案件评查活动,确保了案件评查工作的公正、透明。

把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相结合。该县通过案件评查活动,重点查找各政法部门在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将案件评查结果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对一些好的做法及时在全县政法系统内推广,对发现的共性与个性问题也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与交流,督促整改,加快了全县政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