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蔡瑞明 赵曾行)“案子办得公不公、好不好,咱都可以评一评、投一票。”自今年3月起,凡到商城县法院进行民事、商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以及刑事案件的辩护人,都会在法院立案、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收到一张”案件回访卡”,请他们对该院办案人员的审判活动和行为给予评价和监督。

“案件回访卡”载明的监督内容包含立案、庭审、调解等6个方面15项内容,涉及法院的各项审判活动和法官的具体司法行为。为方便当事人反馈信息且不给其增添负担,该院在送达“案件回访卡”的同时,附有一个专用信封,在信封背面印制有各审判业务庭和法庭的咨询服务电话、法院传真电话。当事人或代理人对案件提出意见或建议后,将“案体回访卡”寄回该院审判监督庭,有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及时报院领导批示办理。该院定期对“案件回访卡”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公开通报,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