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 鹏
司法为民就是把人民赋予我们的审判权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简言之,司法为民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作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要忠诚履职、尽心尽责。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及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中,潢川县法院深刻领会“司法为民”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秉承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从制度、作风、团队、廉政、形象、环境等全面推进法院建设,引领全院干警上下一心,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是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公正是灵魂,廉洁是基石,为民是主旨,三者构成一个辩证统一的整体。没有公正,廉洁、为民就失去意义;没有廉洁,公正、为民就得不到保障;没有为民,公正、廉洁就会迷失方向。这一核心价值观是新时期人民法院队伍的共同理想信念和人民司法事业的核心价值追求。弘扬这一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司法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有力保障。
二是增强为民意识。潢川县法院全体干警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始终把群众冷暖记心中,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常怀民心,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所在,在思想深处尊重群众,在心灵深处关爱群众,心中始终装着群众。要常听民言,常记民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常记为民之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为人民谋取最大的利益。
三是全方位细化便民举措。潢川县法院抓好立案窗口工作,将立案信访窗口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亲和化,在法院门口位置设立立案窗口、信访接待窗口、咨询窗口、调解窗口,同时配备诉讼指引。强化窗口制度,制定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相关配套制度,不断规范完善立案信访服务工作机制。树立窗口形象,要求贴近群众、心系群众,增强排解民忧的本领。做好庭前指导工作,向当事人介绍庭审程序、审理方式等问题,使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检察官和律师到法院参加诉讼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等。在审判和执行中,该院平等保护各方、各类当事人,公正、高效、文明地裁判和执行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廉洁司法建设。潢川县法院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贪腐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
为了更好、更及时、更全面地接受社会监督,潢川县法院把司法公开从审判公开引入到全程公开、全面公开、审务公开、实质公开等更宽广的视野中,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法院办案的公平,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