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新县法院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主线,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意识,不断创新矛盾化解新思路,在服务和谐创建上狠下工夫。
新县法院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化解,一手抓疏导,注重从源头治理,重视诉前服务,在立案大厅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设立专门的诉前调解窗口,排班轮值为来访群众和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诉前调解及信访接待等全方位服务。对有信访苗头的建立信访档案跟踪查办。坚持判后答疑,宣判后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判决的理由和依据,定期对本院所办案件的质量和社会效果进行“回头看”,对案件的审理进度对当事人公开,保障当事人对案件的知情权。
坚持做好日常接访、院长全日接访及集中接访工作。新县法院立案庭根据接访内容按照信访处理程序及时转办,限时办结;建立信访联动机制,加强与其他信访部门的配合,定期派员到信访局值班接访;建立详细的信访工作台账,每周进行一次信访矛盾排查,对排查出的涉诉信访个案逐案分析会诊,甄别分类,拟订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认真办理上级批转、交办信访件,一方面院长亲自阅批督办落实,另一方面实行“定领导、定时限、定责任”,由党组成员包案攻坚。
为消除和减少信访隐患,新县法院注重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困难案件当事人进行帮扶,用爱心换取了当事人的真心;对困难当事人依法、依政策减免诉讼费用,协调发放针对特困群体的救助资金。对困难当事人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重视基层法庭和社会法庭工作。新县法院党组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倾斜,为五个基层法庭配备专车、购买冰箱、厨具等生活用品,打牢调解工作的物质基础;对矛盾化解较好的庭室及个人予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方法、推广经验,多措并举激发干警工作的热情;利用独特的社会法庭这一有利窗口,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诉前调解、庭前调解、执行和解,特别是对土地承包、山林权属、征地补偿费分配、财产侵权、民间借贷等纠纷,在诉前委托社会法官进行调解,法官全程参与指导调解,促进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衔接互动。
在制度层面,新县法院将涉诉信访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每年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院党组每月专题听取一次信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年初,院长与各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信访目标责任书,并将信访工作纳入对部门和法官的绩效考评;对当事人上访的案件,要求一律查明原因,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对案件有瑕疵、办案人员违法违纪等导致信访的,依照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对办案人员工作不细致、不到位的,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做好息访稳控工作。探索建立信访矛盾预警机制,案件从立案到审判、从审判到执行流程运转中,每个环节都附有经办人出具的“信访风险评估意见”,便于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
为矛盾化解留足空间。新县法院要求,对一些一时难以解决的案件,法官必须给双方当事人说明原因,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做到不懈怠。新县法院党组要求承办法官办案前,必须熟悉卷宗,作好阅卷笔录,对难点和疑点以庭长联席会的形式进行讨论,做到应细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