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辉霞)为进一步加强医药制造企业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根据国家、省环保专项行动通知要求,近期,我市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并受到省环保厅的充分肯定。

全国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从今年7月份开始,检查目标是全面排查医药制造企业,重点以发酵类、化学合成类为主。检查内容主要有五项:一是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二是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处理处置情况;三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四是医药工业园区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五是群众投诉反映的污染问题解决情况。

经认真检查,我市无医药工业园区,共有医药制造企业8家(不含固始县),其中6家正常生产、2家停产,分别为医药制造行业发酵类1家、提取类1家、中药类2家、混装制剂类3家,属保健食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制造企业1家。这些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相对较好,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发酵尾气、有机溶剂、合成废气以及恶臭污染物等,除1家企业发酵时会产生少量抗菌素菌渣、并通过晒干送锅炉焚烧处理外,其余各企业均不产生危险废弃物。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无遗漏,除固始县外,我市按辖区把全市分为15个片区,以片区为单元组织检查工作。针对个别企业制订的环境风险预案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脱节等问题,我市已下发通知,要求相关企业重新制订预案,并跟踪落实。在11月份刚刚结束的全省“两危企业”和医药企业专项督查工作中,我市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得到省环保厅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