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 琳)今年以来,罗山县高店乡财政所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创新观念,强化监督,多措并举提高服务效能。

该所一是解难题。在坚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前提下,创新观念健全了村级“三资”代理服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落实村级财务公开制,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二是强监督。严格落实“五到户”“七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现到户;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银行卡,不准借发存卡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抵扣水费修路等集资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迤延补贴兑现时间。三是求实效。抓住国家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机遇,在全乡12个村大力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