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环保宣)为巩固2011年全市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市环保局决定于2011年10月20日至2012年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百日污染大整治行动。

此次环境百日污染大整治行动,主要是针对全市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开展以来历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具体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地百日污染大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百日污染大整治,重点污染源百日污染大整治,涉重金属企业百日污染大整治,平桥区中心城区大气百日污染大整治。大整治行动的目标是使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及平桥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率达到100%,为全市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环境百日污染大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部署自查阶段,时间从2011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主要是各县(区)利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层层动员,并在辖区内开展自查自纠;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主要是集中开展环境污染整治检查,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分类梳理,依法查处,认真整改;第三阶段是完善提高阶段,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30日,主要是各县(区)在集中检查、整治的基础上,采取综合手段,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