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文娟 刘东辉)今年以来,商城县检察院在加强制度建设中,大力推行“阳光检务”,确保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运行。

一是内外结合,做好“请”字文章。该院在执法办案中,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建立“请监督”长效机制,把内部执法监督与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结合起来,与依法接受其他司法机关的制约结合起来,与网络舆情等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二是创新方式,做好“评”字文章。为了更好地接受监督,该院开展了查处职务犯罪工作社会满意度评价活动,将自侦部门已办结的案件抽样调取20%,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发案单位代表等参加评议。参评人员现场听案情、现场看案卷、现场查资料,对所办案件进行综合评价。三是公开检务,做好“廉”字文章。该院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公开保障检察权的廉洁、公正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