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思意 孙佳懿)今年以来,新县公安局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因情施策、分类处置原则,重点抓好“接处警、走访排查、执法办案、人口管理、信访工作”五环节,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调处成功率达97.5%,辖区未发生一起因社会矛盾纠纷引发的恶性群体性事件,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在接处警中化解矛盾纠纷。该局把接处警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个重要环节,以接警为先机,在做好接警指令的同时,根据不同警情,在电话中与当事人进行于法、于理、于情的沟通交流,缓解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尽可能地防止矛盾激化,为处警工作赢得时机。同时,该局进一步规范处警工作,提高民警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水平,在处警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

在走访排查中化解矛盾纠纷。该局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进行“大走访”活动,及时发现化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派出所以警务区为单位,对辖区实有人口和单位经常性的进行走访,全面掌握辖区基本情况,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社会心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化解群众的不满情绪,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各类矛盾相互叠加、汇聚激化。

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矛盾纠纷。该局推行“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法,加强可调治安案件的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受理、调查取证、调解、考核评价等环节的工作制度,明确受案部门及民警的职责,避免草率、随意行事,最大限度地提高调处成功率。

在人口管理中化解矛盾纠纷。该局要求民警在开展入户调查时,多问、多听、多看、多思,在采集、核对人口信息的同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房屋、行业场所的管理力度,排查重点人员,全面摸排有无影响辖区稳定的治安隐患,及时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情报信息,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信访工作中化解矛盾纠纷。该局进一步完善由责任单位“一把手”负责的信访案件受理、办理、回复、回访等环节的制度措施,深入落实领导接访责任制,确保每一起来信来访有着落,对合理的上访问题,限期给予上访群众答复,对无理上访行为,耐心解释到位;坚持做到日常接访与带案下访有机结合,主动深入到上访群众家中,倾听群众诉求,安抚群众情绪,竭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