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蔡瑞明 赵曾行)今年以来,商城县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围绕“和”字做文章,走活庭前主动协调、庭中圆桌协调、庭外借力协调的“三步棋”,在“官”、“民”之间拉起一座连心桥。

庭前,引导主动协调。该院庭前通过走访当事人等途径,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了解纠纷成因及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引导诉求无合法依据的相对人息诉;同时,发挥法官的宣传、释明、建议作用,灵活运用“案例引导法”、“旁敲侧击法”、“因势利导法”等,使当事人消除误解和对抗,主动选择协调沟通。

庭中,注重圆桌协调。该院将查明的案件事实当庭释明,对可能败诉的一方分清是非,摸准当事人心理,及时抓住和解契机,引导双方同坐“圆桌”上,疏导化解矛盾。对于重大疑难及涉群体性的行政诉讼案件,积极邀请该县党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实现监督与支持的互动。

庭外,加强借力协调。该院因案制宜,积极拓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渠道,邀请人民陪审员、原告亲友、被告主管部门领导参与协调,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主动改变或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庭外。其间,加强与该县公安、工商、土地、林业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座谈交流、上门送法、司法建议等途径,查改易引发行政争议的环节,形成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为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